第1章前言 |
在应对企业风险已影响到企业生存发展的时代中,无论采取什么样的风险应对措施,归根结底还是受人的行动左右。构成企业的根本是每个人。满足客户需求,构筑社会信任的根本要素来源于公司每个人的行动。该遵纪守法规范适用于构成南京联迪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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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基本姿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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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创造高品质企业 |
公司以客户的满意•信任•放心为宗旨,利用优秀技术真诚地提供高品质服务,长久的持续的提高企业附加价值,创造有魅力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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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条尊重权利、尊重财产 |
公司应尊重每位员工的人格、价值观,维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在尊重他人权利•财产的同时,也努力保护本公司的权利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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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条诚实地履行本职工作 |
拥有较强的伦理观念和责任感,诚实地履行本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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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条维护公司的名誉和信用 |
禁止一切有损公司名誉和信用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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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条创造有魅力的企业 |
为实现长久的持续的提高企业价值,创造有魅力的企业而不断努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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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彻底遵守法令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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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条相关法令法规的遵守 |
遵守适用公司的各项法令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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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条内幕交易的禁止 |
禁止一切有关内幕交易的行为以及有股票买卖嫌疑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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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条知识产权的保护 |
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 |
遵守公司对外签订协议中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承诺。 |
公司各项制度的版权属于公司,仅供内部使用,不得擅自向外提供。 |
公司员工利用公司资源所获得的专利、职务发明、技术创新等所有权归属公司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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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条信息安全的管理 |
我公司是一家软件服务提供商,信息情报作为公司的宝贵资产,公司单独制定了【信息安全管理基本方针】,根据该规定,有效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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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条守秘义务 |
由于公司从事软件开发业务的独特性,无论对客户,对员工,都应履行各自的守秘义务。 |
对客户而言,公司应对承接客户委托的开发项目履行保密职责,与客户签订相关的【机密保密协议】。 |
对员工而言,无论是在职员工还是离职后,都不得向他人或其他公司泄漏机密信息。公司制定了相关的保密制度,与每位员工签订【保密誓约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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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与社会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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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条积极的关心社会 |
公司不仅要有与社会一同发展的很强意识,同时努力实现与社会共同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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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条反社会势力的排除 |
杜绝一切与扰乱社会秩序、威胁市民安全的反动社会势力和团体的来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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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条优秀企业市民•社会贡献 |
公司作为优秀企业市民,为创建良好社会而努力奋斗。我们每个员工,应自觉参与社会贡献的各项活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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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条环境保护 |
遵守相关环境保护法规,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的事业活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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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与用户、客户、竞争公司等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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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条彻底贯彻执行公正•透明•平等的业务 |
公司遵循公正、透明、平等的原则,与所有客户进行业务往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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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条积极的•公正的市场竞争 |
面对与同行企业的竞争,应积极地公正地参与市场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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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条禁止行贿受贿、不法接待等行为 |
在与客户、协力公司、公务员的业务往来中,禁止一切超越一定社会礼仪范围内的行贿受贿行为,以及不法接待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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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条禁止违反利益的行为 |
禁止违反公司正当利益的行为,禁止为谋私利以及第三者利益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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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条正确情报的提供 |
为了让客户放心和满足,应向客户提供有关公司的正确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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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条与协力公司的公正•平等交易 |
为谋求互相发展,与协力公司建立公正•平等的业务往来关系,诚实守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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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条筹集调配最佳资源 |
通过公正透明的业务往来,筹集调配最佳资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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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与员工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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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条维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
通过遵守劳动关联法规、公司内部规程,创造并维持一个安全、健全、风气良好的工作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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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条公私分明 |
严格区分公司立场与私人立场的关系,不得把私人问题•私人的利害关系带到工作中,也禁止将公司关联的事项带出工作以外的场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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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条人权的尊重•骚扰•禁止歧视 |
尊重人权,禁止一切包含性骚扰等各种骚扰行为。禁止因性别、年龄、出生地、国籍、人种、民族、信条、宗教、疾病、残疾等歧视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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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合理的、高透明的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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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条企业统治的推进 |
为防止来自社会的怀疑和不信任,公司与利益相关者确立高度透明的、健全的、正常的关系,适时适当的积极地公布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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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条会计处理•税务申报 |
根据法令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实施正确的会计处理,努力构筑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
遵守相关税务规定进行合法税务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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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条适时•适当•积极的公布信息 |
为了正确理解公司的财务报告、经营状况、企业内外活动情况,应适时适当积极的对外公布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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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条判断决策•业务执行 |
判断决策应依据于法令法规、职务权限表以及其他社内规定。并且根据法令以及社内规程,有责任有效率的执行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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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条适当的宣传 |
努力通过适当的媒体报纸等宣传,让社会让客户加深对公司的正确评价和理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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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实施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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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条改定和废除 |
本规范根据事业的变化应定期进行相应的修改,修改和适用范围的变更,需通过公司董事会决议,并对外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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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条处罚 |
如有违背本规范行为,将根据另外发布的处罚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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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条汇报•谈话 |
公司任何一员工如有发现违反本规范的行为或者有违反嫌疑的人员时,因为某种原因不能通过正常途径的汇报•谈话时,可以利用汇报窗口,根据【不法行为的内部报告制度】进行汇报谈话。具体可以参见【不法行为的内部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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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条实施 |
本规范是由公司遵纪守法委员起草并通过总经理审批。规范的实施和监督由遵纪守法委员会担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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